人物
时段
朝代

禮類
類書類
(论不同或者有之上/意颇解人称章长者)苛扰(宋史 齐恢
传恢居乡里恂恂称君子临/政府明白简约不丨丨所至人爱之元)
(史卜天璋以更田制授饶州总管听民自实事无丨 (第 23b 页)
 耆德方正(又崔遵度字季白宋仁宗以寿春郡王开/府诏宰相择耆德方正有学术之士咸荐)
(遵度遂命与张士逊并为王友上作/七言诗以宠之储宫建命为左谕德) 屏鹰以见(元史/许有)
(壬至正时以集贤大学士兼太子左谕德有壬前朝旧/德太子颇敬礼之一日入见方臂鵱鹰以为乐遽呼左)
(右屏/去) 精简宫僚 (宋齐恢
神宗出閤精简宫僚韩/琦荐其贤进太子左谕德也) 赐
扶而出(元史李谦字受益至元十八年升直学士为太/子左 (第 51b 页)
十五年续降四千三百有馀条前后
多牴牾请删定为嘉祐敕从之壬子以宰臣富弼参政
曾公亮提举钱象先等三人详定 齐恢
等六人删定官
七年四月壬午(九日)提举宰臣韩琦曾公亮上删定编敕
赦书德音附令敕总例目录三十卷(琦又请 (第 37a 页)
院如文臣格知院官两员专领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
使磨勘掌程差遣命 天章阁待制齐恢
为知院兵部侍
郎韩缜同知仍以太常礼院治所为审官西院从参政
王安石韩绛之言也省枢密院六十有二事归之
(第 22a 页)
漕运  齐恢
蒲阴人唐宰相映之裔登进士第通判陈
州临政简约州人爱之韩琦荐其贤擢太子左谕德神
宗时以天章阁待制知相州 (第 39b 页)
  此诏可为后世法
神宗熙宁初登州有妇阿云母服中嫁韦氏(一作/聘)恶其
夫陋谋杀不死按问欲举自首审刑院大理寺论死用
违律为婚奏裁敇贷其死知登州许遵奏引律因犯杀

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以谋为所因
当用按问欲举条减二等刑部定如审刑大理遵不服
请下两制详诏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同议二人议
不同遂各为奏光议是刑部安石议是遵诏从安石所
议而御史中丞滕甫请再议诏送翰林学士吕公著知
制诰钱公辅重定公著等议如安石诏曰可法官 齐恢
等皆以公著所议为不当又诏安石与法官集议恢等
益坚其说明年二月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 …… (第 22a 页)
  刑刑部又经翰林中书枢密名臣如司马光王安

  石吕公著公弼文彦博唐介法官如刘述吕诲刘
  琦钱顗 齐恢
王师元蔡冠卿议论纷纭迄无定说
  推原所自皆是争律敕之文谋与杀为一事为二
  事有所因无所因而已由是 (第 23b 页)
 齐季若(正元中陆贽主试试明水赋御沟柳诗季若得与韩愈欧阳詹贾棱陈羽等同榜皆天下)

(孤隽伟杰之士号曰龙虎榜) (宋)齐恢(蒲阴人唐宰相映之裔第进士通判陈州为政简约州人爱之韩琦荐其贤擢太子左谕德神)

(宗时以天章阁待制知相州召纠察在京刑狱)
 齐廓(会稽人举进士累官江西淮南转运使初同时奉世者竞为苛刻邀声名独廓奉法如平时终) (第 2a 页)
  职升朝以上必兼择而授之是公府而亲有司之

  为非遇股肱之意宜以审官院为审官东院别置
  审官西院专领升朝武臣磨勘差遣命 天章阁待
  制齐恢
为知院
 曰三班院
  实录淳化三年诏置三班院以崇仪副使蔚进掌
  之先是供奉官等悉𨽻宣徽院至是别 (第 19a 页)
 (齐氏姜姓太公封齐其后氏于国春秋卫有齐恶豹/六国有齐明列子赵齐婴汉有齐受唐有齐浣夔善)
 (行光乂映抗宋有 齐恢
齐得一又复姓有齐季氏齐/公子季奔楚为氏有齐季窥见后 更氏魏有更嬴) (第 9a 页)
齐更梁
齐氏:姜姓,太公封齐,其后氏于国。《春秋》:卫有齐恶豹,六国有齐明,《列子》:赵齐婴,汉有齐受,唐有齐浣夔善行光,又映抗,宋有 齐恢
齐得,一又复姓有齐季氏,齐公子季奔楚为氏,有齐季窥,见后。更氏:魏有更嬴,见《战国策》。梁氏:嬴姓,
  齐抗       齐映
  齐季若
  宋
  齐得一      齐廓
  齐唐        齐恢
  齐之礼      齐天觉
  金
  齐鹰扬      齐旺
  元
  齐圭       齐荣 ……秘书监,卒。
齐唐
按《宋史·齐廓传》:廓弟唐,为吉州司理参军,博览强记,尝举贤良方正,对策入等。 齐恢
按《宋史 齐恢
传》:恢,字熙业,蒲阴人。唐宰相映之裔也。第进士,历通判陈州,提点成都府路刑狱三年,徙河东。入为户部
  敕按察使制        唐苏颋
  请置诸路按察使疏    宋欧阳修
  权提点成都府路刑狱 齐恢
度支郎中制 王安石
  提点福建路诸州刑狱公事王陶祠部郎中制 前人
  权提点广南西路刑狱杜千能祠部 ……此足以澄清天下,年岁之间可望致治。只劳朝廷选二十馀人充使,别无难行之事取进止。
《权提点成都府路刑狱 齐恢
度支郎中制》王安石

敕某,朝廷选寘才,臣以使诸路而察,庶狱之不辜厥有庸勋。朕当甄序尔才能行义士,论
  韩贽
  楚建中      卢革
  马仲甫      孙长卿
  王猎       赵概
   齐恢       
刘庠
  钱暄       吴中复
  王克臣      朱寿隆
  余良肱      蒲卣
  范 ……万,当以职田租偿。概知其贫,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为类此。概初名禋,尝梦神人金书名簿有赵概,遂更云。 齐恢
按《宋史本传》:恢,字熙业,蒲阴人。唐宰相映之裔也。第进士,历通判陈州,提点成都府路刑狱三年,徙河东

《孙思恭传》:思恭,为宛丘令,转运使以水灾时调春夫,争弗得,乃弃官去。吴奎荐其学行,补国子直讲。 《齐恢
传》:恢,为户部判官。神宗出阁,精简宫僚,韩琦荐其贤,以直昭文馆,为颍王府翊善。
《张奎传》:奎,监
千二百有馀条,前后多牴牾。请删定为嘉祐敕。从之。壬子,以宰臣富弼、参政曾公亮提举,钱象先等三人详定, 齐恢
等六人删定官。
嘉祐四年四月辛卯,诏中外臣庶居室、器用、冠服、妾媵,有违常制,必罚毋贷。六月丁丑,诏 ……定议,御史钱顗请罢遵大理,诏送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重定。公著等议如安石,制曰可。于是法官 齐恢
、王师元、蔡冠卿等皆论奏公著等所议为不当。又诏安石与法官集议,反覆论难。〈又〉神宗即位,又诏曰:夫赦
从安石所议。而御史中丞滕甫请再议,诏送翰林学士吕公著、知制诰钱公辅重定。公著等议如安石,诏曰可。法官 齐恢
等皆以公著所议为不当。又诏安石与法官集议,恢等益坚其说。明年二月,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判 ……部又经翰林、中书枢密名臣,如司马光、王安石、吕公著、公弼文彦博,唐介法官,如刘述、吕诲、刘琦、钱顗、 齐恢
、王师元、蔡冠卿。议论纷纭,迄无定说。推元所自皆是争律敕之文,谋与杀为一事,为二事有所因无所因而已。